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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兴文第二中学校招聘教师

来源: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时间:2025-05-05 作者: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发展,四川省宜宾市兴文第二中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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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高中教师5名,其中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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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方案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优秀应届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在校任班干部、学校学生会干部、取得国家或学校奖学金、参加学院及以上比赛获奖等),年龄在35岁以下;

6.具有不低于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者;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者;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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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兴文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6日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在兴文教体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四川省兴文第二中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948711036@qq.com。

3.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扫描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加盖印章);

(2)能证明工作能力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在校任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照片;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岗位招用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用岗位,调减或取消招用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为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在选调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试讲+答辩。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课题选定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准备20分钟,讲课15分钟;答辩采取现场答辩,准备2分钟,答辩陈述3分钟;总分为100分,总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总成绩=试讲成绩×60% +答辩成绩×40%。

(2)面试时间、地点:学校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资料进入考核地点参加考核。

(3)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以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试讲成绩高、答辩成绩高、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以总成绩高者等额递补。

(4)考核组织。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兴文二中考核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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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示及考察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文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为此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的考察。

(四)聘用

1.试用期3个月,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得自动离职(参加有编制的单位考试除外,但考试前需提前向学校报备)。且每年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并按违约处理。

2.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岗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管理。

3.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学校对招聘教师与在编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等同步管理,享受不低于同级别公办教师综合收入。

4.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自动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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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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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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