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环卫队伍,进一步提升环卫清扫保洁品质水平,受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人员60名,派遣至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待人热情,爱岗敬业,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2023年12月以后因叙州区机构改革被辞退人员优先录用(违法违纪被辞退人员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或尚在影响期内的影响录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非访、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其他不适宜从事环卫工作的身心疾病。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内)。
4.报名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城北新区康宁路体育馆观众通道B。
5.报名要求: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带原件及复印件(只限于报考驾驶岗位人员);
(3)本人现场填写《2025年公开招聘环卫作业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6.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7.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叙州金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通过报考手机短信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尿检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五)政审
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自行开具。(绑定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我的证照—添加证明—审核通过后扫描二维码—打印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政审、体检,或政审、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59835,1478088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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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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