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天府 创赢未来” 四川省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来啦!
近日,我省将举办以“筑梦天府创赢未来”为主题的四川省第二届“天府杯”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获得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将分别给予10万、6万、4万、2万元奖金奖励。本次大赛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各类群体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宽广舞台。
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项目须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sccyds.cn)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scsdxscxcy)。截止时间:7月12日
翠屏区报名咨询电话:0831-5955012
赛制规则
本届大赛设4个组别,分别为大学生创业组、返乡入乡创业组、退役军人创业组、创业创富组,由市(州)组织初赛,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分组决赛、总决赛,总决赛不设组别。
1
大学生创业组
参赛对象及要求: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2014年7月—2019年7月)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创业人员。
2
返乡入乡创业组
参赛对象及要求:
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组织已登记注册,参赛者为企业或组织的第一创始人或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
3
退役军人创业组
参赛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创业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
4
创业创富组
参赛对象及要求:
2014年5月30日以后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参赛者为企业或组织的第一创始人或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
赛程安排
1
启动与报名阶段
1.组织工作说明会
时间:6月
邀请市(州)大赛组委会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大赛组织工作说明会,进行工作部署和现场答疑。
2.报名与审核确认
时间:7月12日之前
报名方式:所有参赛项目须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sccyds.cn)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scsdxscxcy)。截止时间:7月12日
翠屏区报名咨询电话:0831-5955012
资格审核:由市(州)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初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以下简称省双创中心)复审,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大赛秘书处确认后,将结果分送至各市(州)。
资格查询:参赛者可在7月12日前往大赛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
2
初赛阶段
时间:7月1日—7月31日
初赛由各市(州)组织,每个市(州)每个组别分别评选出3个参赛项目晋级,全省每个组别产生63个项目晋级分组决赛。各市(州)须对所有晋级分组决赛的项目进行真实性核实,在7月31日前将晋级分组决赛名单、审核表(见附件4)及相关资料报至省双创中心。
省双创中心为有需求的市(州)给予评审专家、培训导师等支持。
3
分组决赛阶段
时间:8月1日-8月31日
决赛分为小组晋级赛和十强排位赛两个阶段。每个组别产生3个项目晋级总决赛。
(1)小组晋级赛
每个组别63个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分为两个小组,分别进行项目路演,专家评委点评及现场打分,从两个小组中共评选出10个项目晋级十强排位赛。
(2)十强排位赛
组织每个组别晋级的10个项目进行项目路演,由专家评委点评打分,并按分数进行排名,前三名晋级总决赛并授予“大学生创业之星” “返乡下乡创业之星”“退役军人创业之星” “创业创富之星”称号,对第四至十名授予“大学生创业典型” “返乡下乡创业典型”“退役军人创业典型” “创业创富典型”称号。4个组别最终晋级总决赛项目12个。
(3)决赛承办
每个市(州)可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书面申请承办一个组别的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决定4个市(州)分别作为大学生创业组、返乡下乡创业组、退役军人创业组和创业创富组决赛承办地。
4
总决赛阶段
1.入围公示
时间:11月
大赛组委会在大赛官网上公示分组决赛获奖名单、入围总决赛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已获奖项及参赛资格,总决赛参赛项目依次递补。
2.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时间:11月
总决赛不设组别,12支参赛队伍分别进行项目路演,经评委现场打分,结合创业者、媒体记者和大众等群体投票结果,综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6名,并现场颁奖。总决赛在成都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人社部领导、省领导、大赛组委会领导、国内知名创业导师参加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创业成果展览。
报名资格
(一)本次大赛面向已在我省行政区内开展创业活动的个人和团队,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赛事。同时满足多个报名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只能报1个组,不得兼报。
(二)所有项目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诚实守信经营;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
(三)2019年5月30日前,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创业方面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再参赛。
(四)参赛项目须经过本市(州)大赛组委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合格,方可上报。
奖励与支持
1
比赛奖项及奖金
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获得10万、6万、4万、2万元奖金,并颁发奖状、奖杯。
2
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对赛事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州)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对举办分组决赛的4个市(州)授予特别贡献奖。
3
提供孵化服务
晋级决赛的项目可按需入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优质的创业服务。
4
落实扶持政策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开启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未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扶持政策的参赛项目,尽快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市场宣
CopyrightC 2009-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9440号-1
51150202000343
地址:浙商临港新天地2幢(西南互联网产业基地)409 EMAIL:269828378@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