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翠人社办发〔2024〕149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宜宾市翠屏区供排水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为翠屏区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结合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募2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者需满足:未购买过职工养老保险、未办理过营业执照,且需在正式录用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社区办理失业登记,也可线上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办理失业登记。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4年12月22日。
2.报名方式:请将资料电子档发邮箱596066235@qq.com。
3.报名需提交资料
①《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ld格式;
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DF格式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国明 0831-8736721 15583136985(微信同号)。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1.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
面试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管理及待遇
(一)所招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察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单位每月按时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应不低于当前1970元/月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就业见习人员剩余见习时间不满1月时,根据实际工作天数向就业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不足月部分见习补贴计算公式:见习补贴=1970/21.75×实际工作天数)。如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购买人身意外险,同时提供工作午餐,体检等劳保福利参照单位现行临聘人员管理方案执行,年底根据相关政策考核发放见习补助。
(三)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七、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
备注:此表若填写内容较多请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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