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要求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护工年龄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岗位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四川省珙县人民医院行政医技楼六楼人事科办公室(四川省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一段36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纸质1份(附件1),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视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1.人事科、财务科和后勤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参加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余岗位只需参加面试即可,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考试成绩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珙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珙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396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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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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