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公开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就业见习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目前未购买社保。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岳武里14号区住建局3楼31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郑伟宏18990961095,邮箱:813559403@qq.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件各1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可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果在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见习管理
(一)上岗后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19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可出具鉴定材料。参照《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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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简介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3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简介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对上争取、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空间、城市文化、城市产业、城市人居等协调发展的战略研究,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策划和方案设计等工作。负责道路、桥梁、房建、市政、景观等市政类城市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等工作。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项目研究中心坚持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奋力担当作为、恪守使命职责,开创了城建工作新局面,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参谋建议,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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