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工作需要,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现将具体的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临时聘用人员12名,其中6名分派在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男2女),6名分派在高县城市管理和投诉举报中心(4男2女),每名考生仅能报考1个岗位。
二、开考比例
最低开考比例为招聘名额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5,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招聘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服从工作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面部、颈部、手臂等部位无纹身,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身高要求:男性1.60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七)年龄为21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女性为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发布公告当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公告发布当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办公室301。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退伍证、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持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由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岗位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心理测试+笔试+面试的形式择优录取。重点了解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适应程度,以及心理健康、沟通协调、逻辑思维等基本能力素质。
(一)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合格、不合格,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等,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通知书》由县综合执法局通知考生领取。重要提示: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后,请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与面试相关的信息,如有疑问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31-5230568,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一)体检建议在高县人民医院、高县中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县综合执法局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和考察。
八、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本次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现行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时在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中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831-5230568(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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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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