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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公开招聘第二批第二次挂网的公告

来源: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时间:2024-06-07 作者: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浏览量:


受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宜宾市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一家综合性能源企业。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金1.7亿元,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九河电力和新绿能源)。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力发输供(配)、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污染治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等业务。拥有装机20MW水电站一座,110千伏中心变电站三座,110千伏输电线路一回,承担屏山县网区与国家电网趸售电业务和屏山县网区110千伏一级调度主体责任。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属宜宾市级国有控股的地方电力骨干企业,成立于1986年,原名为宜宾地区地方电力开发公司,1994年经四川省体改委(川改发[1994]368号)批准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更名为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拥有装机20MW水电站一座,110kV中心变电站三座,110kV输电线路88公里,电力经营集发、输、配为一体。
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地宜宾市兴文县,注册资本金16000万元。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建设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并协同处理市政污泥,服务区范围覆盖宜宾市三县一区,改善城镇及农村生活环境,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3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29.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图片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初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批次招聘工作安排,相应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愿放弃。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比例达不到1:3,经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后面试比例依据《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可适当放宽)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背景调查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终止本次岗位招聘。
(八)递补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2.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公司研究后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派到四川九河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二)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市场化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五)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7883657
监督电话:0831-24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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