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院安全工作正常运行,现面向社会招聘安保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招聘
(一)招聘岗位、名额
安保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具有良好的素养;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身体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5)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拒绝服兵役人员。
(三)具体岗位条件
安保人员: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65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女,年龄40周岁及以下,158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50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50周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任一环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者均取消其资格。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专业、资格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至2023年12月11日17:30止,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0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4.报名地点: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保卫科。
5.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12月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4)本人无犯罪证明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真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2023年12月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贴上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填报中认真核实,确保本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2.现场资格审核时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身高、身份信息等进行审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考核。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及录用方式
(一)安保人员本次招聘12人,开考比例1:1,报名超过36人(即三倍)将进行笔试,笔试前36名进入面试;若未超过36人则只面试。
(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进行现场综合评分)。
(四)录取要求: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12名进入试用环节;若进行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为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12名进入试用环节;2.若出现并列由考评组根据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综合评判;3.录取人员如果出现自动放弃,其缺额按序(总成绩)允许一次递补录用。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医疗行业标准执行。出现体检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总成绩)允许一次递补。
五、公示、审核、聘用、待遇
(一)报考人员录取结果统一在医院进行公示。对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试用。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格人员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签订聘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若有放弃人员或试用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总成绩)允许一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2.在试用、聘用期间,招聘单位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四)待遇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约3000-5000元,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医院人资科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颜老师18582901119
2.监督举报电话:唐老师1898039681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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