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参加招录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自愿从事基层民政服务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处分,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交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基础和口头应变表达能力,能够服从安排。
7、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二、招聘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范围内.
三、招聘程序
原则上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试、考核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实施。
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民政协理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报名
填写《求职登记表》
(二) 提供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招录选拔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取面试、计算机操作等方式进行。
四、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9年 5 月30日开始至2019年 6月10日结束。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翠屏区就业促进局人才市场(翠微路和金台街十字路口往围墙开口处的大路走,看见区法院左拐到底,有社保局和就促局路牌指引)
公交车线路:4路、24路金台街站下、19路盛达街A站下
汽车导航:邦泰公馆、翠屏区法院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金坪镇人民政府
五、上岗
对拟聘用人员审定后,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上岗。
六、相关待遇
面试通过后,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1800元/月),购买五险。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959208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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