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1名(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基本条件
二、岗位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幼教工作相关经验。
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五、应聘事宜
1.应聘者需提前向园所招聘负责人电话联系;
2.应聘者应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三楼党建室参加应聘;
3.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相关考察,择优录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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