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筠连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辅警43名,均为男性,招聘岗位为勤务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筠连县公安局2025年第2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此次招聘的所有辅警,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3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报考人员年龄以报名当天计算。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及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职位)的人员及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因违法违纪被解聘、辞退、开除公职(职位)、开除军籍或学籍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个人债务纠纷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曾在宜宾市内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主动辞职不满2年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劝退、解聘的,或擅自离职的。
三、报名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时起至9月1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身高测试,符合条件的可以登记报名。
(二)报名地点:筠连县公安局案管中心(县公安局大门左侧)。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蓝白底均可);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份。
四、身份及待遇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聘用人员由筠连县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工资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五、考试内容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如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与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面试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体检与聘用
(一)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若等额进入考察政审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4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考察政审、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筠连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生应服从岗位调配。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7681444,举报电话:0831-7683570
八、注意事项
(一)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提供资料真实。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费用和培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递补原则。招聘中,除正式聘用的人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参加面试人员列为递补人选。在一定时期内,正式聘用的辅警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产生新的空缺数后,筠连县公安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在一定时期内,从合格人选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不纳入递补范围。
(五)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筠连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筠连县公安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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