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考试 1.面试 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5楼。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人岗相适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四)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以法律规定为准)。试用期工资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编制性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6730357。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由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在微信公众号“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发布。 (四)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六)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2025年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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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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