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因实际需要,现就公开招聘2名厨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中国公民且年满18-50周岁。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持健康证明。
3.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口碑良好。
4.工作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
5.无吸毒史、无同性恋史和同性恋倾向。
6.自己本人和近亲无“四独”参与经历。
7.无纹身、异装癖,仪容仪表端正、大方。
8.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服从意识。
9.须提供上一份工作单位的工作表现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
四、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
试用期4000-45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4500-49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签订合同后,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录取
(一)招考方式
1.“面试”+“实操”招考方式。
2.根据岗位需求,采取面试+“实操”招考方式。
3.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70%,总成绩实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及健康证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参检人员自费方式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以及招考单位指定特殊性检验项目(肺部疾病、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等项目)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参检人员自身原因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体检费用仍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3.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管理规定,餐饮从业人员均应取得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无法提供《健康证》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1次,递补1次不合格取消岗位招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告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录用
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待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考试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2份,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9月3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宾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黄桷坪路79号。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762842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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