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现面向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公开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失业登记并办理《四川省就业失业电子证》。
二、报名时间
自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招满截止。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见习人员待遇
就业见习不属于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由就业见习基地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方式
参照《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有意者请联系见习单位进行报名,招聘形式由见习单位具体组织,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兴文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咨询地址:兴文县高铁新区人社大楼414
咨询电话:0831-883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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