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全县及周边各县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治疗等任务。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详细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及详细要求详见《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报名时间延长至2026年06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号)。
4.报名所需资料:①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纸质1份,②本人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仪容等。
面试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四)体检
根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屏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面试、体检等事项,将会在屏山县人民医院官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1528。
附件:2.屏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屏山县人民医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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