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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武部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宜宾酒都人才网 时间:2026-03-18 作者:宜宾酒都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兴文县保安服务公司受兴文县人民武装部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专职教练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职责

(一)招聘岗位

民兵专职教练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男性,年龄36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第一日(2026年3月15日)未满36周岁);

(3)拥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凭,专业不限,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4)2年(含)以上服役经历(共同科目考试优秀者优先);

(5)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思想积极。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武装工作,具有长期从事本岗位工作思想准备;

(8)除军事技能外,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够处理一般办公文书,具备基础写作能力,熟练使用数据库,具备计算机证书者优先;

(9)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考虑:

担任过班长骨干,熟悉部队军事训练大纲,熟练掌握教学法,熟悉部队枪械操作,能独立完成军事科目教案编修工作,拥有机关工作经历,或者曾从事过文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教练员集训经历、在部队教练员竞赛中取得过名次或获得过优秀教练员证书者优先;

参加过国防动员系统组织的相关集训、训练或取得相关专业资质证书者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情况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岗位职责

1.承担县人武部编组民兵分队的军事训练、专武干部集训、学生军训、预定新兵役前教育和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防教育训练等教学、组训、管理和保障等任务。

2.担负民兵教学法集训任务,加强教学组训能力训练,参加上级组织的集训评比考核。

3.完成县人武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地点

兴文县人民武装部。

三、薪资待遇

约9-10万元/人/年(包干),包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另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参训补助、履职补助等费用。

四、招聘程序及拟聘人员确定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考核、拟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3月 18日起至2026年03月27日18:00止。

2.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到兴文县人武部军事科(地址:兴文县人武部办公楼2楼)现场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资料①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不带);⑤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⑥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⑦符合优先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290002124@qq.com)报名(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根据报考职位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全、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文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招聘方式分为基础体能测试、笔试(教案编写)、面试、“四会”教学,考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四会”教学成绩组成,排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1.报考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基础体能:主要内容包括3公里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卷腹,考核标准参照文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本考核作为基础遴选条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教案编写):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计算机wps作答方式进行,内容从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战术动作、轻武器实弹射击等科目中随机确定。

“四会”教学:考试时间30分钟\人,满分100分,根据自己的笔试内容进行现场“四会”教学,主要考察人员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能力。

面试:考试时间20分钟\人,满分100分,采用现场口头作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员报考动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四会”教学实操、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四会”教学实操成绩×35%+面试成绩×30%。

(3)根据笔试、“四会”教学实操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排名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环节),如考生主动放弃下一环节,可按考生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若比例达不到1:4的,可以根据招聘人员需要,适当降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面试设置65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1.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

(2)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政治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体测,或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兴文县人民武装部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待既定程序结束后,遴选综合成绩靠前的2名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中国三江人才网、最美兴文及县武装部电子公示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发放按80%进行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补全剩余20%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日常管理

民兵教练员由人武部军事科进行统一管理,组织训练、执行任务由军事科统一分配和调整。

七、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二)联系地址:兴文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联系电话:办公室:0831-8828796、0831-8825061

唐教员:15283531990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络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

1.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2.自愿承担招录体能考核安全风险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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