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性质、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职位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辅警34名,其中勤务辅警33人(限男性)、文职辅警1人(限女性),详见《江安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勤务辅警协助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治安、交通管理、执法和其他相应的警务辅助工作,文职辅警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录和其他相应的警务辅助工作。
2.此次招聘所有辅警,是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工勤编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在宜宾市。
(三)报考、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90年3月10日(不含)以后、2008年3月10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勤务辅警需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5.男性净身高需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需1.58米及以上。体重要求符合下列标准(身高、体重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进行现场测量):
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
算法: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6.男性单侧裸眼视力需不低于4.8,女性双眼矫正视力需不低于4.8;
7.具备履行职责的其他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8.符合报考、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为辅警: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过吸毒、酒驾、醉驾、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学籍的;
8.因严重违纪违法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或者聘用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监委、公安等专门机关调查审理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10.曾在宜宾市内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动辞职不满2年的,或者因违纪违法违规被辞退、劝退、解聘、除名的,或者擅自离职的;
11.有既往遗传病史和精神障碍病史的;
12.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1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1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的积极分子或者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以上优先招聘条件在体检、政审递补环节体现。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9:00至2026年3月23日18:00止(周末除外,共10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江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厅报名(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232号附1号,原交管大队车管所)。
3.报名流程及要求:
(1)填写信息。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和真实、准确填写《江安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粘贴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限底色)。除报名人签名处为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报名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在《报名信息表》上需明确职位名称。
(2)身高体重测量及体表目测。考生报名现场进行身高、体重测量,目测是否有在肢体缺损、疤痕、纹身等,如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
(3)提交材料。考生身高体重测量及体表目测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本人承诺签名填写的《江安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不限底色),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户籍簿复印件只要户主页与本人页,其中户籍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须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考生同时还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等环节的资格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生报名、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考生经报名现场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未领或遗失《体能测试通知单》而影响体能测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视情况对职位及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如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用时从少到多的顺序依次排名,按照报考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用时并列,一并进入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现场领取《笔试面试通知单》。
若有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可对相应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闭卷方式):报考勤务辅警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内容为公民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报考文职辅警的笔试科目为《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生分报考职位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面试通知单》。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政审、递补与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等额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报考、招聘条件”中关于身高、体重、视力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规定的条件要求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和操作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届时提前通知考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时间、安排届时提前通知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精神健康、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需回避不能报考的情况,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等额递补。在总成绩得分相同时,按体能测试用时从少到多依次递补。在总成绩得分和体能测试用时均相同时,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进行递补。在总成绩得分、体能测试用时均相同且均无优先招聘条件时,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四)公示
1.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合同期及待遇
(一)聘用
初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辅警,参加入警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江安县公安局辅警。按照《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江安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聘辅警首次招聘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三)待遇保障
辅警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休假等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江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江委办〔2023〕8号)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工资等待遇纳入县财政经费保障,并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和查询。
(四)考生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者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肃招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监督。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不提供任何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忽上当受骗。
报名联系及政策咨询电话:0831-2633209、2634112
反映监督电话:0831-2634115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安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2.
江安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江安县公安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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