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宜宾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派遣至宜宾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35周岁(含)以上至50周岁及以下,学历初中及以上,专业不限;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15年及以上实际驾龄,未发生驾驶车辆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服务耐心细致,头脑反应灵敏;
4.本岗位需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经历不低于3年;
5.该岗位需长期配合园区应急保障任务(含夜间、户外作业),工作强度较大,需具备较强的体力与环境适应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5.有色弱、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16:00截止,招聘公告将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2.网络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验证明、驾驶证等扫描件。应聘人员报名时将所有相关资料需全部归纳到同一个word文档中,按照“用工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的标题格式,如“宜宾产业园区发展中心+驾驶员+张三+联系电话”投递至金才公司邮箱(2857742091@qq.com)。
(1)报名表1份(下载附件2,电脑填写上传1寸照片至相应区域并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经历不低于3年的工作证明;
(4)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安全驾驶记录”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即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原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不得低于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按比例缩减或取消开考计划。
(四)考试
本次采取专业化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操作技能、驾驶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
1.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仪表举止,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专业化测试环节。
2.专业化测试。主要考核驾驶技能及熟练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化测试×40%。总成绩低于7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周期为一年。
(七)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应聘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叙州金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公示”栏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叙州金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4780881862)。
附件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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