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公开招募1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综合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取得全日制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专业。法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新闻媒体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新闻传播专业。
(三)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地点及途径: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请直接发送扫描件到邮箱(495137011@qq.com)。采取现场报名的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直接到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706办公室(柏溪街道康宁路58号)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831-6612533。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2025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测试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实际操作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及体检:面试结果在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不良反映的拟招选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体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见习时限和待遇
见习人员应在协议签订前办理好失业登记(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未做登记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聘用资格取消。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200元(不含餐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可出具鉴定材料。
五、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文化馆2025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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