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生活导师
因工作需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导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楼栋生活导师,16名,女性为主。倒班制,每班2人,其中女生宿舍楼栋生活导师须为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生活导师岗位职责要求
1.品行端正,修养良好;身体健康,勤劳有爱心,热爱学生教育工作,熟悉学生管理,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
2.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优先,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有学生管理、心理咨询、社区服务、医学知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本校毕业生优先,能够快速应对学生生活中各类常见问题。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敏锐察觉学生心理问题并给予有效疏导。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中午12:00前。
3.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中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准确填写表格内容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证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投递至邮箱3448211618@qq.com,在邮件主题中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注明,请严格按要求格式发送。
(二)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发送到邮箱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提醒: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及经资公司负责,贯穿招用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应聘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信网查询结果纸质打印档。
(四)体检公司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且须通过体检医院的心理健康测评。
(五)考察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考察,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如通过对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考察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六)公示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七)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及经资公司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经资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资待遇
(一)楼栋生活导师3300元/人/月(含五险个人部分),值班期间提供值班室住宿。
(二)寒暑假期间所有人员在完成学工部相关工作任务情况下,按工资的70%进行发放。
(三)其他事项
1.联系人:傅老师;联系方式:0831- 8270620。
2.本公告由宜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请长按保存下方二维码至相册,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报名哦CopyrightC 2009-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29440号-2X
51150202000343
地址:宜宾市老城区都长街46号4楼 EMAIL:
ICP经营许可证:川B2-20251351 人力资源证: (川)人服证字〔2025〕第1201001823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