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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处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来源: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时间:2025-09-02 作者:宜宾酒都人才网—宜宾人自己的人才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处劳务派遣人员2名(合同期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窗口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

(8)具备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岁”指在报名第一日已年满18岁且未满36岁的人员)。

3.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曾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翠屏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下载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表》,并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电子版)。

1.网络报名需上传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一份(正反面);

(2)有效的毕业证扫描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

(4)请将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975934243@qq.com(报名资料形成压缩包上传,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16:00截止,报名时间以外的期间投递无效。请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选择岗位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3.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采取虚假、恶意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截止后,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需对照片质量、信息填写规范性、真实及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性、报考资格条件负责,如因上述问题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1.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考试当日,考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岗位招聘名额与考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该岗位招聘工作。

3.考试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公布及后续工作

1.公布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试成绩在“翠屏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其他后续工作根据本公告规定,开展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后续工作。

(五)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需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入职体检(三级甲等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体检人选。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须前往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组织政审,对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翠屏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包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翠屏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35610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附件:1.岗位信息表

image.png

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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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png

宜宾市翠屏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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