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共19名。
财务人员2名;
校医1名;
食堂管理员4名;
超市管理员1名;
其他岗位行政职员11名(专业为美术类、汉语言文学类、艺术设计类、信息技术类、新闻传播类、播音主持类等专业);
有相关工作、管理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地点是宜宾市三中校本部(长江校区),根据集团需要可调配到其他校区工作。
三、薪资待遇
1.年收入5-8万元(含五险一金)。(说明:录用后须服从学校(或公司)具体岗位工作安排)
2.加入录用单位工会小组,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四、应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爱生乐教;富于进取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使用普通话工作,能熟练使用常用电脑办公软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审核。(说明:相关工作经历指图书管理、财务工作、校医工作、后勤工作、行政工作、宣传工作、物资管理等经历)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凡报考人员本人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40岁,以此类推)。
6.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下午18:00。
2.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下载《宜宾市三中应聘信息登记表》,填写好后上传附件。
报名链接:
https://www.wenjuan.com/s/yUjUBnC/#
(二)资格初审
1.2025年5月27日18:00-22:00,报名信息汇总;
2.2025年5月28日9:00-18:00,报名资格初审,按照录用人数2-3倍原则,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面试,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25年5月31日9:00-17:00。
3.考核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兴港路二段198号(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三江校区)。
(四)现场资格审查
1.对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的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到个人,不再进行成绩公示;
2.现场资格审查:2025年5月31日早上7:20-7:40,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兴港路二段198号(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三江校区)三江学术厅门口进行。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签约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七)递补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八)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
(九)如不清楚具体流程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1-2361077(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古老师:18113853550(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胡老师:13890925897(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古老师:18224269835(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本招聘办法解释权归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市星光印务有限公司、宜宾市三胜商贸有限公司招聘考核组所有。
附件:1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宜宾市星光印务有限公司、宜宾市三胜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docx
四川省宜宾市第三中学校
宜宾市星光印务有限公司
宜宾市三胜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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